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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师德考核和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编辑:付凯歌    已读:次    发布日期:2026-05-06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2025年师德考核和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人事管理服务平台已开通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模功能,相关考核工作将通过线上系统开展,现将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5年度在岗超过6个月的教职工(含校聘合同制职工、师资博士后、思政保研人员)。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对初次就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工作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对非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当年在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本单位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原工作单位提供有关情况。

二、考核依据

(一)师德考核

考核工作按照《中央民族大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附件1)及各单位制定的师德考核评议规定进行。

(二)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工作按照《中央民族大学全员聘任制岗位责任考核管理办法》(附件2)、《中央民族大学校内岗位聘用方案(2020-2022)》(附件3)及各单位经人事处审核备案的实施细则进行。合同制职工的考核按照《中央民族大学非事业编制岗位合同制职工考核办法(试行)》(附件4)进行。

三、考核程序

(一)师德考核

1.教职工个人自评师德考核表。教职工本人对照考核内容和评价要求标准,逐项自我评定,并填写《中央民族大学教师师德考核评价表》(附件5)注:附件5由所在单位留存备案,不报送至学校;线上师德考核系统填报流程详见《操作手册》(附件6

2.各单位、部门确定初步考核结果。各单位、部门师德建设考核工作小组根据本单位、部门师德考核评议规定,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以正确国家观民族观为重要评测点,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采取学生测评、同事互评、综合评议的方式,对教职工《师德考核评价表》进行审核,确定师德考核初步意见和考核等次。教职工存在违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言行的,或存在违背正确国家观民族观言行的,或存在违背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或其他违反政治规矩政治纪律的,将实施“一票否决”,师德考核不合格。各单位、部门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应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3.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单位、部门上报的师德考核初步意见和考核等次进行审定,提出考核建议,报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研究后确定结果

(二)年度考核

1.包括述职评议和填年度考核表。线上年度考核系统填报流程详见《操作手册》(附件6

2.经学校认定师德考核基本合格的教师,年度考核结果不能评为合格及以上档次;师德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3.所有考核人员应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书面总结,如有缺失,年度考核结果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1)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若有违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言行及学术观点,将实施“一票否决”,年度考核不合格;若对铸牢意识有偏差,继续扩大差异性、消减共同性,将实施“一票否决”,年度考核不合格;

(2)意识形态和树立正确民族观工作表现:突出政治标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四个服从”;若违背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违背正确民族观要求,将实施“一票否决”,年度考核不合格。

(3)师德师风表现。若有违师德师风、有违职业操守、出现重大泄密事件产生严重后果,将实施“一票否决”,年度考核不合格。

(4)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4.述职评议等具体方式由各单位自主确定,由学院党政联席或部(处)务会议决定考核结果。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应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5.学校对二级单位年度考核实行宏观管理,各单位应严格开展教学工作量、本科生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考核,学校可采用按比例随机抽查的办法,对各单位考核质量进行检查,凡违反考核规定的,追究相关人员及单位领导责任。

6.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由组织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组织。

7.辅导员年度考核请参考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中央民族大学2025年辅导员考核工作方案》(具体详见信息门户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考核等次的确定

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师德考核时,对获得广大师生和社会认可的,在本单位能够发挥立德树人模范和表率作用的教师,可确定为优秀等次,优秀等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参加年度师德考核人员总数的20%;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参加年度考核人员总数的20%(不含专职辅导员、思政保研人员中从事辅导员岗位工作者)

(二)考核材料的报送

1.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6316(周)前将考核结果及相关材料报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逾期未按要求报送考核结果的单位,学校将予以通报。

2.报送材料

①本单位考核情况说明(含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情况)

②本单位年度考核人员名单及核结果汇总可从系统导出,详见操作手册;需签字盖章

《中央民族大学教职工考核表》(入档切勿涂改可从系统导出,详见操作手册;需签字盖章

④本单位年度师德考核等次汇总表可从系统导出,详见操作手册;需签字盖章

⑤《中央民族大学教职工师德考核表》(入档切勿涂改可从系统导出,详见操作手册;需签字盖章

《中央民族大学学生辅导员工作考核登记表》(含思政保研人员中从事辅导员岗位工作者,先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

3.报送方式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年度考核材料(①②③)报送3号楼214办公室人事处人事科;师德考核材料(④⑤)报送至3号楼211办公室人事处教师思政科

材料需报送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材料内容必须一致。年度考核电子版材料通过信息门户站内信或微信发给付凯歌,年度师德考核电子版材料通过信息门户站内信或微信发给吴子骄

4.联系电话

师德考核 吴子骄  68933833

年度考核  付凯歌   68932319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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