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入校职工持人事科开具的行政介绍信及一张一寸免冠黑白(或彩色)照片送人事处综合管理办公室办理。
二、 补办工作证:
1.教职工本人须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领导审批盖章。
2.本人将书面申请连同一张一寸免冠黑白(或彩色)照片送人事处办公室办理。
3.若因职务、职称变动的职工,须交回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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