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处务介绍 人事新闻 政策法规 综合事务 人事管理 师资管理 工资福利 档案工作 社保工作
中央民族大学公派、自费留学出国人员延期申请审批程序
编辑:人事处    已读:次    发布日期:2013-09-27

 

1.申请人须在期满前40天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延期材料。

2.书面申请,并说明延期的具体原因及时间等。

3.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及时就申请人的延期事宜提出具体意见后以书面形式报人事处(应在期满前30天报)。

4.人事处就申请延期事宜提出意见,并报校领导审批。

5.人事处以书面形式答复给申请人所在单位,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通知到申请人。


民大新闻网 |  民大图书馆 |  校园信息门户 |  教务处主页 |  中央民族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  邮政编码:100081
2013版权所有©中央民族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