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处务介绍 人事新闻 政策法规 综合事务 人事管理 师资管理 工资福利 档案工作 社保工作
中央民族大学2021年度博士后招收启事
编辑:辛可    已读:次    发布日期:2021-04-13

                        

为吸引和培养高层次优秀人才,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学校各项科研任务的顺利完成,学校面向海内外公开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现将2021年度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收计划

博士后招收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收博士后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二)具有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不满36周岁)。

(三)具有扎实的科研功底和学术素养,有相当的学术科研成果。

(四)本校博士毕业生不得申请进入本校相同一级学科的博士后流动站。

(五)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人员,需全职在校完成博士后科研工作。

三、博士后待遇

(一)博士后在站期间,属我校非编制内的国家正式职工,根据国家规定可将户口、人事及组织关系迁入我校,并办理任职、工资、医疗及图书借阅等手续。参加所在院系的各项政治、业务活动。

(二)博士后在站期间,学校资助经费为12万元/年,用于博士后绩效工资发放及科研经费,两年共24万元。

(三)国拨名额博士后进站时根据博士后实际情况安排博士后公寓。学校名额博士后不提供公寓。

四、招收程序及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根据附件1中的联系方式向合作教授或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博士后申请表》(附件2);

2)中央民族大学拟招收博士后信息简表 (附件3);

3)《专家推荐信》(2封)(正高级专家、其中一位应为申请人博士导师);

4)身份证、护照(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所在地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5)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外籍人员博士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学历或学籍认证材料(学信网)。尚未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学位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6)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鉴定;

7)科研情况证明材料。

(二)合作教授若有招收意向,则需合作教授所在院(系)全面考察申请人的政治表现、思想品德及学术、专业水平等状况,并确定博士后研究计划,提出是否招收的意见,报相关流动站审核。

(三)流动站学术委员会审议后,按照招收博士后名额数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向人事处提交流动站拟招收博士后名单及相关材料。

(四)人事处审核申请人材料并报学校审批,学校审批通过后,申请人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网上交互办公系统注册个人信息提交相关表格至人事处师资3号楼234室)

(五)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审批。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申请者到人事处师资科办理进站手续,并与流动站签订工作协议书。

申请时间2021413日(周—2021427日(周)。

五、联系方式及咨询电话

(一)递交申报材料联系方式请见附件1中联系方式。

(二)学校博管办咨询电话: 010-68932478


                          中央民族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1413

 


民大新闻网 |  民大图书馆 |  校园信息门户 |  教务处主页 |  中央民族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  邮政编码:100081
2013版权所有©中央民族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